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 第7條 法規: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第7條 本辦法所定事項,本部得委任、委託或委辦相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商號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