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基金運用不受財團法人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五款限制之管理監督辦法 第6條 法規: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基金運用不受財團法人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五款限制之管理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第6條 國藝會得於其上一會計年度資產負債表所列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範圍內購買股票,且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逾該公司資本額百分之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