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相關法規 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母法 第3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所稱營養及健康飲食教育,指運用教育方法,培育人民瞭解營養、健康飲食原則及技巧,培養正確均衡飲食習慣,促使人民提升營養及健康飲食知能、技能、態度及價值觀,採取行動,以達增進健康之教育過程。 本條定義的名詞 營養及健康飲食教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