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通報辦法 第8條 法規: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通報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8條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及醫事機構,應保存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內容,及前條調查、評估與矯正、預防措施之文件、資料,其保存期間至少五年;五年內,其許可證有移轉者,受讓人應於該期間內續行保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