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49條 法規: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五章 受試者同意書 第49條 受試者同意書,應由受試者、受試者之法定代理人、輔助人或監護人及試驗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簽名,並載明日期。前項受試者同意書副本,應交予受試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