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優良運銷準則 第21條 法規:醫療器材優良運銷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21條 販賣業者應就運銷系統,以書面訂定客戶要求符合性之資訊蒐集及使用方法;其內容應包括運銷活動資訊之彙整,並辦理運銷系統有效性之評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