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 第26條 法規: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六章 附則 第26條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施行。本準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