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 第13-1條 法規: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章 許可證之變更、補發或換發 第13-1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品項,申請前條第一項第四款或第七款之變更,準用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