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68條 法規: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六章 量測、分析及改進 第68條 製造業者應採用適當方法,監管及量測品質管理系統之流程。經前項方法發現有流程目的未達成者,製造業者應提出矯正措施及實施,確保產品之符合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