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65條 法規: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六章 量測、分析及改進 第65條 製造業者應定期執行內部稽核,確認品質管理系統之有效性及法規符合性。製造業者應訂定前項稽核之程序,其內容包括與稽核之規劃、執行、記錄及稽核結果報告有關之權責劃分與要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