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4條 本辦法所定報告,應以正體中文登載,不得自行刪減項目或以「詳見附件」方式為之;登載之附件,非正體中文或英文者,應另登載正體中文或英文譯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