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45條 法規: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十章 食品安全管制 第45條 前條第二項第一款危害分析之執行,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列出有危害人體之虞之生物性、化學性及物理性物質。二、鑑別足以影響食品安全之因子,及其發生頻率與嚴重性,據以訂定預防、去除或降低危害物質之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