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37條 法規: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八章 倉儲及運輸管制 第37條 製造業者應訂定品質管制標準作業程序,並依該程序執行;執行後應作成紀錄。前項標準作業程序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原材料品質管制。二、生產品質管制。三、成品品質管制。四、檢驗及量測品質管制。五、不合格品之管制。六、退貨品之管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