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2條 外送平臺業者應提供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使其於外送服務期間符合衛生安全要求。前項教育訓練,得由外送平臺業者自行辦理,或由衛生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辦理;外送平臺業者自行辦理者,其講師應由食品技師、公共衛生師、營養師或其他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相關學、經歷之人員擔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