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9條 法規: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9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蒐集個人資料時,應符合前條第一項所定之類別及範圍。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於傳輸個人資料時,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避免洩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