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醫療事故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5條 法規:重大醫療事故通報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5條 醫療機構應於前條通報完成後四十五日內,完成根本原因分析及改善方案,並至通報系統完成通報。前項通報之內容如下:一、事故發生經過及處理方式。二、與本次事故相關之軟體系統及硬體設備。三、時間序列及差異分析。四、原因分析。五、改善方案及學習重點。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