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專業人士資格及協助辦法 第4條 法規: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專業人士資格及協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4條 專業人士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評估被害人之溝通能力及需求,提出評估結果及相關建議,得以口頭或書面為之。專業人士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所為之適當建議,包括協助轉換問題、改變語氣、提出暫停詢(訊)問或其他建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