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 第9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相關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9條 前條申請者,以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或於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醫療機構、學術研究機構、大學,及受政府機關委託之大學、法人、機構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