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二章 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資格條件 › 第二節 雙語翻譯與廚師及其相關工作 第11條 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第五條第一款之雙語翻譯工作,其雇主應為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