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 第20條 法規: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六章 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監督管理 第20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對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人員資格及服務情形,實施查核。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對於前項查核,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一項查核結果,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有應改善事項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