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 第2條 法規: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辦法之補助項目如下:一、輔助設施補助。二、職能復健津貼。三、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