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8條 工程業主應依工程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量化編列安全衛生費用,並納入工程招標文件或契約,據以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