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限期投保單位繳納辦法 第5條 法規: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限期投保單位繳納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第5條 投保單位未依前條所定期限繳納,經保險人以書面催告後,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