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條的條文(3)
引用排行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成立外送服務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擬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公告之。前…
- 第5條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一點二五倍…
- 第7條外送員於提供外送服務期間,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交通法規、食品安全衛生法規或外送服務…
- 第8條外送平臺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送員得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一、外送平臺業者於成立外送服務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外送員誤…
- 第9條外送平臺業者應就下列事項建立申訴制度,提供外送員進行申訴:一、報酬金額、計算方式及給付時間。二、停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或…
- 第10條外送平臺業者應依下列規定,為已成立外送服務契約之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一…
- 第11條外送平臺業者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外送平臺業者不得強制排定外送員上線期間,或違反外送員意願使其維持…
- 第12條外送員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七條或第十條規定,由其所屬職業工會或由本人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得檢附繳費證明向…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