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 第3條 法規: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3條 外送平臺業者,應於外送員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外送服務契約後六十日內,發給經濟補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