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及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交通部觀光署及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2條 查詢是否位於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者,其查詢土地筆數十筆以下者,每件繳納新臺幣三百五十元;超過十筆者,每超過十筆加計新臺幣六十元,不足十筆者,以十筆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