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7條 停車場經營業設置充電設施應備具監控設備及二十四小時緊急應變人員聯絡方式之標示牌。設有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之公共停車場,停車場經營業應依地方主管機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