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11條 停車場經營業應將充電設施資訊,依交通部訂定之電動車充電站(樁)資料標準格式,傳送或介接至交通部指定之資訊平臺。前項充電設施資訊,其傳送或介接至資訊平臺之資料項目及內容,由交通部另行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