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法規: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6條 養護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公路養護之督導、管理及執行。二、公路養護工程之審核、管制及考核。三、公路養護工程水土保持案件之辦理及環境監測追蹤考核。四、公路之植栽、景觀改善及維護。五、公路災害搶修及復建作業之處理。六、公路路面挖掘與橋梁管線附掛之申請、管理及修復。七、公路橋梁、隧道安全之檢測及維護。八、其他有關養護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