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辦事細則 第15條 法規: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15條 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掌理事項如下:一、行車事故現場之勘查及報告。二、行車事故事證之蒐集、分析及鑑定。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會議之召開及鑑定意見書之製作。四、行車事故案件覆議資料之提供。五、其他有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