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各氣象測報機構組織準則 第6條 法規: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各氣象測報機構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施行。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六月十二日施行。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四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