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交易平台設置規則 第5條 法規:電力交易平台設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5條 日前輔助服務市場之供給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發電業。二、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三、需量反應提供者。四、其他可接受調度以即時調節電能供需者。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電力交易平台交易:一、已與公用售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之發電機組容量。二、因發電性質特殊,經輸配電業認定無法適用競價交易之發電機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