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法規: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23條 已登錄之商標代理人有違反本法、本辦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任何人得檢附具體事證,向商標專責機關檢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