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法規: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11條 第八條及前條所稱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指抵減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當年度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按所得稅法規定稅率計算之應納稅額,及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上一年度未分配盈餘按所得稅法規定稅率計算之應加徵稅額。 本條定義的名詞 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