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第4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一、綜合企劃組,分五科辦事。二、標準組,分五科辦事。三、檢驗行政組,分六科辦事。四、檢驗技術組,分六科辦事。五、度量衡行政組,分三科辦事。六、度量衡技術組,分三科辦事。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八、人事室,分二科辦事。九、政風室。十、主計室,分三科辦事。十一、資訊室。十二、法務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