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 第14條 法規:青年基本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青年發展目 第14條 政府應採取具體措施促進青年身心健康,增加心理健康促進、心理諮商之機會。政府應積極鼓勵學校、機構、法人或團體,開設社會情緒教育、情感教育及生命教育相關課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