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具公務員身分之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商業代言辦法 第1條 法規: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具公務員身分之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商業代言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第1條 本辦法依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