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多元資優教育方案補助及獎勵辦法 第6條 法規: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多元資優教育方案補助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6條 本部受理申請後,應辦理審查,並於審查後將審核結果,以書面通知學校;學校應依本部核定之內容執行。本部得視需要派員到校了解執行情形,並給予輔導及協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