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措施辦法 第4條 法規:教育部因應國際情勢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措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4條 本部對前條所定措施投入之經費以新臺幣二百億元為上限,得推動事項如下:一、補助學校精進校務經營。二、補助國立大學附設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三、協助學校提供誘因延攬師資。四、強化學校與產業合作共培人才。本部應於本條例施行期間,按學年度撥付學校或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補助經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