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第2條 法規: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2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