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運動選手商業代言辦法 第7條 法規: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運動選手商業代言辦法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綜合規劃目 第7條 事業機構運動選手除應遵守本辦法規定外,並應遵守任職機構之相關人事法令、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及其他規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