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畫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 第2條 法規: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畫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2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辦理本條例第四條所列項目一定金額以上之採購(以下簡稱辦理採購),應依本辦法辦理。前項所稱一定金額,指採購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前項採購金額,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認定之。 本條定義的名詞 一定金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