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 第2條 法規: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2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之下列人員(以下簡稱役男):一、依兵役法服義務兵役之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及常備兵役現役者。二、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服替代役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