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違紀調查案件受詢問人日費旅費支給辦法 第3條 法規:軍人違紀調查案件受詢問人日費旅費支給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3條 非因自己之違紀行為而接受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詢問者(以下簡稱受詢問人),得於詢問完畢翌日起十日內,向調查機關請求發給日費及旅費。受詢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發給日費及旅費:一、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二、已依其他法令支領差旅費。三、無離營或無往返事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