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 第1條 法規: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條 本標準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