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認定機構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法規: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認定機構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6條 申請換發登錄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收取證書費:一、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登錄證書格式。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變更營業場所地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