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8條 第三條第五款所定裁剪、縫製、安裝業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訂有進出貨程序及安裝施作方法,並設置施工用工具。二、品質管理方法,準用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