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 第7條 法規: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7條 補償之請求權時效,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