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3條 法規: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申請案件應符合共同許可條件及所在國土功能分區許可條件。國土功能分區許可條件與共同許可條件有重複規定者,以國土功能分區許可條件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