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使用許可核發後應循事項辦法 第5條 法規:國土計畫使用許可核發後應循事項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5條 申請人依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完成公共設施移轉登記後,其餘非公共設施用地上建築物使用執照之核發,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